一级建造师考试增项是没有限制的,考生可以在考过一个专业取得证书后再将其他专业都考下来,但是注册后只能获得一个执业印章。一级建造师实务科目有建筑工程、公路工程、铁路工程、民航机场工程、港口与航道工程、水利水电工程、市政公用工程、通信与广电工程、矿业工程、机电工程10个专业类别。
凡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:
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,工作满6年,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。
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,工作满4年,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。
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,工作满3年,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。
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,工作满2年,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。
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,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。
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,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,选择《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》科目的相应专业,报名参加“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”,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。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,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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